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

研究生公寓是学生在院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强研究生公寓管理和宿舍文明建设,为研究生创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南、北院社区和南院电站公寓所处的环境特点以及《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和我院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床位、按规定住员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如有需要,须向研究生院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调换。

二、北院公寓实行门禁制度,采取自动门禁,每日24:00至次日6:00锁楼门;南院公寓实行24小时全天监控,每日24:00至次日6:00不得无故进出楼门。晚归者须说明理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无故晚归(及锁门之后要求外出者)累计达3次将取消入住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严禁在楼内打闹、喧哗、开展体育运动等;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跳舞、饲养宠物;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等非法活动;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张贴大、小字报、通知、广告等。

四、宿舍内不得留宿异性、家属及其他非本室人员。会客时,要保持安静,不影响周围同学,客人应在22:00前离开。

五、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或其它电器),严禁私搭、乱接电线。

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南院公寓进出时远离栅栏、电机等防汛设施设备,防止触碰或坠落,保障人身安全;任何时间和地点均严禁下河游泳和开展垂钓、溜冰等活动。

八、禁止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进入宿舍区域,共享单车停放在公共道路区域;严禁在宿舍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

九、南院公寓二层和三层楼梯平台为晾晒衣物区域,禁止在非晾晒衣物区和宿舍以外的区域晾晒或摆放个人生活用品。

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墙面、地面、床面、台面清洁整齐;定期清理冰箱内的储存物品;做完饭菜后及时清理,保持公共厨房的干净卫生;室内全面禁止吸烟,遵守禁烟规定;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区分可回收、不可回收、厨余、有害垃圾再投放。

十一、学生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空调的开放时间为夏季11:30至14:00和17:00至次日8:00,冬季不使用空调供暖。

十二、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经商、出租、代购等活动。严禁携带反动、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等进入宿舍。

十三、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好窗户、锁好门,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内偷和外盗。

十四、爱护冰箱、热水器、电磁炉等公用物品和设备,若因人为损坏,照价赔偿;若因老化等非人为原因失效,及时上报维修。

十五、南院公寓篮球场的开放时间,工作日为:17:00-20: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为:8:00-20:00。

十六、研究生公寓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学习时间超过4年的学生不再提供研究生宿舍。

十七、以上规定,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2年7月25日

 


主办: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1 1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