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研究生公寓的防火安全,确保公寓资产不受损失,根据我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疏散灭火方案。
第一条 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我院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和爱德总公司的组织和监督下,把各项防火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条 研究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条 加强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的管理。做到有防火负责人,有义务消防队员,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有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第四条 凡发生火险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认真追查火险原因。做到:没有查清原因不放过;对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第五条 公寓管理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熟知“119”报警号码和报警信息。
第六条 院安委会的职责
全面负责全院科研、生产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以及负责组织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 研究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指令,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培养管理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评比。
2.布置和组织公寓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布置贯彻落实。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组织义务消防人员的教育管理,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的保证。
6.对本公寓的初起火灾,组织员工加以补救,并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 生活班委、公寓管理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将防火安全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
2.熟悉和掌握水源、电源、消防器材的具体部位和操作使用方法。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4.保证防火设备设施完好。
第九条 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认真遵守和贯彻执行消防法令及规章制度。
2.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发生初起火灾积极扑救,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原因。
4.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规法令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
5.定期开展业务训练和消防演习。注意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做到防范到位,遇火能救。
第十条 火警报警程序
1.公寓值班人员如遇火灾情况,迅速通知公寓住宿人员从消防通道口向外疏散撤离。
2.随即向生活班委和老师报火警,并报名自己身份及失火地点、火势。
3.在无人身危险的情况下,用最近的灭火器阻止火势蔓延。如无上列人员指示,不得“119”报警。
第十一条 灭火疏散预案
1.根据火场指挥部的指令,义务消防队员迅速断开起火部位及相连部位的电源。
2.保证消防疏散的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发生火情时,要求公寓住宿人员保持镇定,在值班员工的疏导下有序、迅速地从消防门撤离火灾现场。
4.着火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火、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5.服从火灾指挥部的指挥,结合火场实际情况,按照预定的灭火方案实施扑救。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