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助

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水科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的通知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激励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和评选要求,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2024年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我院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条件

  1、获奖的研究生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或我院全国重点实验室;联培博士生第一单位署名可为联培高校,第二署名需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或我院全国重点实验室。

  2、在学期间,在科技期刊和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在我院获得科技创新激励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得在研究生院重复申报。

  三、奖励标准

  1、在《Science》、《Nature》或《Cell》主刊上发表的论文,

  20 万元/篇。

  2、在《PNAS》主刊上发表的论文5万元/篇。

  3、科学引文索引(SCI)检索论文,按照中科院期刊大类分区,在 1区、2区top期刊的奖励1万元/篇,在其他分区期刊的奖励3000元/篇;第一署名单位为我院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在上述奖励金额的基础上,每篇增加3000元奖励。

  4、工程索引(EI)检索论文,期刊论文2000元/篇,会议论文1000元/篇;会议论文引文索引(CPCI)检索论文500元/篇;中文核心检索论文200元/篇。

  5、在《River》期刊发表的论文,奖励3000元/篇,《River》被 SCI 收录检索后,奖励金额根据其具体分区进行确定。


  四、奖励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并提交发表的论文原文和相应检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相关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院领导审批,并将奖励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3、参选的论文不能在科研计划处或研究生院重复申报,一经查出,退还重复申报获得的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上报材料

  1、SCI论文需提交论文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或中科院系统出具的检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中科院期刊大类分区证明材料。

  2、EI论文需提交论文全文及中国国家图书馆或中科院系统出具的检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中文核心论文需提交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六、上报时间

  请于2023年6月24日-7月1日期间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602室。

  联 系 人:王燕晓,张秀丽;

  联系电话:68786251。

  特此通知。

  附表:中国水科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1日


主办: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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