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度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受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委托,我院现开展2012年第六届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我院推荐名额为2名,每名奖金8000元。

根据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2年度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基金秘字[2012]第08号)和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我院现开展2012年度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报工作。我院推荐名额为2名,每名奖金8000元。

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热爱水利水电事业、品学兼优、勇于创新。

二、申报范围

我院“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推荐人选均从已被评选为我院研究生培养基金奖励人选的在读研究生中产生。

三、推荐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请表》; 

(二)导师和培养单位批准; 

(三)研究生部具体负责申报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 

(四)院成立“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专家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申请人现场演讲、答辩,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名单报院长批准后,在全院公示。 

四、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 

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请表;

(二)成绩单; 

(三)研究方向、论文题目、研究内容等材料(需导师对论文予以评价,并签字确认); 

(四)发表论文、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联系电话:68786251、68785837 

联系人:殷芳、王燕晓

附件:1.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 

      2.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实施细则

      3.“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请表

二Ο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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