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水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水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突出对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了专门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统筹安排。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匡尚富

副组长:汪小刚

成员:阮本清 丁绍辉尤建青 邢义川  张学琴

(二)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 邢义川

副组长: 张学琴  刘燕红

成员: 宋晖  余琅  殷芳 王燕晓 吕映 

三、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统考总分335分 

统考单科  英语/政治(45)数学/专业课(85)

四、复试名单

823013141000001  吕强      823013141000003     刘海振

823013141000005  杨海涛    823013141000009     阳眉剑

823013141000015  王啸天    823013141000016     章数语

823013141000021  周月霞    823013141000023     程喜扬

823013141000024  于志磊    823013141000030     赵博超

823013141000038  王存      823013141000042     马艳枝

823013141000044  林鹏飞    823013141000045     金占军

823013141000046  杨国英    823013141000048     迟雁冰

823013141000051  李海宁    823013141000054     孙庚

823013141000059  方媛瑗    823013141000068     耿旭

823013141000071  吴旭      823013141000074     陈虞平

823013141000077  罗茜文    823013141000081     吴文惠  

823013141000084  焦小超    823013141000090     贺娟

823012141000063  曹雪松(牧科所)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程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附后)、外语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二)复试前应提供的材料

由于全国硕士招生均为网上报名,因此凡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6日前将本人以下报考材料寄送我院研招办:

1、《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2、本科阶段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红章或往届生加盖人事部门红章);

3、政审表

4、往届生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入学时交验);

5、其他成果或奖励证明复印件;

6、免冠照片一张(体检用)。

(三)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重点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的原件:①准考证;②二代身份证;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④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⑤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六、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比例 1:1

七、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一)外语口语测试:由院统一组织,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课及综合面试要求

由各招生单位或相同、相近学科自行组织,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的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成员包括:主管领导、招生导师及业务专家。

1、笔试科目: 专业课命题,要求各专业复试小组应结合考生本科专业背景,按大学科、宽口径命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成绩为100分制。

2.综合面试: 要求各专业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综合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成绩为100分制。

3.各专业复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必须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并于4月15日前将“复试成绩表”及考生笔试答卷返回研究生部。

八、复试成绩的评定和录取要求

(一)复试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培养潜质。

(二)复试科目为专业笔试、英语口试、综合面试,各科成绩为100分制,复试各科均为60分及格,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30%+英语口试*30%+综合面试*40%

考生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30%+初试成绩*70%

十、调剂

2013年我院各专业均不接收院外调剂生,已上国家线的我院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到院外调剂。

十一、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我院研招办拟在4月下旬通过我院的网站(www.iwhr.com)向社会公布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

十二、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水科院2013年考生咨询电话:010-68786212 ;010-68786582

中国水科院2013年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623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附件下载: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2、政审表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主办: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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