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要求和研究生就业派遣的需要,我院对研究生答辩时间、院学位会会议的时间进行规范,每年春季毕业生答辩时间为12月31日前,每年秋季毕业生答辩时间为5月31日前。院学位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为1月(1月31日前)和6月(6月30日前)。
研究生部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