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和广大导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水利部、教育部、北京市委和我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特别是在当前疫情有所缓和但仍需持续严控的重要阶段,就进一步落实导师职责做好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1.及时向每一名研究生传达上级部门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确保不得提前返校。如遇突发状况要第一时间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报告。
2.严格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为保证研究生身体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更要主动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心理状况和实时动向,做好帮扶和疏导工作。
3.做好科研工作和学业指导。引导研究生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做好远程指导。 加强对毕业生的指导,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积极配合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毕业答辩、学位授予和择业就业的影响。
4.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研究生院已及时协调相关院校,调整在读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等工作安排。落实校外选课线上教学以及基础课程在线授课,确保春季学期课程教学的有序开展。同时做好助学金发放等工作,保障研究生的正常生活。
5.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疏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者研究生不按规定提前返校,造成严重后果的培养单位及相关导师,研究生院将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6.请各培养单位组织导师填写《中国水科院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情况表》(见附件),汇总后于2月28日前报研究生院,电子版请发至puli@iwhr.com。
特此通知。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