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水科院关于2021学年研究生学费收缴的通知

2019级、2020级及2021级研究生:

    按照上级部门的收费许可规定,我院从2019级研究生开始收取学费。学费按学年收缴,并依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逐月等额返还给学生(由于我院硕士生的学制为2.5年,因此最后一学期按照学年的一半收缴及返还)。2021年度开学将近,现将有关学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年;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年。

(由于学制的原因,2019级硕士生减半收缴。)

二、账号信息

请按照下列账号信息转账缴费,并在备注栏注明:姓名+××××级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费。

 

三、其它事项

请各位同学在报到时,将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交给研究生院,以便在院财务部门领取相应票据。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10-68786582。

 

特此通知。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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