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水科院关于2023学年研究生学费收缴的通知

2021、2022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收费许可规定,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缴,并依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逐月等额返还给同学们(由于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因此最后一学期按照学年的一半收缴及返还)。2023学年开学将近,现将有关学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年;

2.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年。

(由于学制的原因,2021级硕士研究生减半收缴。)

二、账号信息

请按照我院统一的账号信息转账缴费(见下图),并在备注栏注明:学生姓名+××××级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费。

 三、其它事项

请各位同学在报到时,将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交到研究生院,以便在院财务部门领取相应票据。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10-68786582。

 

特此通知。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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