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我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顺利做好6月毕业高峰、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今年毕业的研究生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答辩,提交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4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1.4月1日前:导师初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养单位公开组织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查重检测。
2.4月19日前:硕士研究生提交论文查重检测。
3.4月3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反馈论文评阅和专家评议意见;研究生会同导师落实专家评议意见;研究生院审核答辩申请。
4.5月31日前: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院全程参与答辩会。
5.5月31日-6月15日:硕士、博士研究生会同导师落实答辩会专家意见,完成学位论文最终版本。
1.论文送审前,针对预答辩专家意见建议,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经导师/导师组审核通过落实情况书面说明至研究生院。
2.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前至少提前3天将答辩通知发给研究生院培养科(答辩通知模板见附件)。
3.答辩过程中,增设“送审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说明”环节。
4.答辩结束后,针对答辩专家意见建议,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交经导师/导师组审核通过落实情况书面说明。
答辩前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培养计划表;
2.论文选题表;
3.论文进展调查表;
4.专业英语阅读(英文文献综述、摘要5000字以上、仅需博士研究生提交,需导师给出分数并签字);
5.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不少于8000字、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0000字,需导师给出通过与否的成绩并签字);
6.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要求不少于10次,需导师给出通过与否的成绩并签字);
7.社会实践(实践活动总结,仅需硕士研究生提交,需导师给出通过与否的成绩并签字);
8.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
联 系 人:王燕晓、张秀丽;
联系电话:68785837、68786251。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XX同学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