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战略,大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激励创新精神,营造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环境,根据《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关于院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向北京市、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等推荐我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我院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参评范围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我院学位授予者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数量我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篇数分别为2023年获得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0%(分别为3篇和7篇)。
四、评选条件(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要以研究解决真正科技问题为导向,突出研究内容的“高、深、精”。
2.研究成果在理论、实验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
3.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第一作者;若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应为第二作者)。
4.论文立论正确,推理严密,论据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图文规范,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写作认真。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理论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研究内容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第一作者;若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应为第二作者)。
4.论文立论正确,推理严密,论据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文图规范,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写作认真。
五、评选程序1.研究生院发布通知,启动本年度评选工作。
2.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见附件1)及《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做出公正、科学、客观的全面评价,培养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初步评审后,按照评选数量1:1.5的比例推荐到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经过现场PPT汇报(5~10分钟)、答辩等环节,最终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7日。
六、监督和检查对获奖的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舞弊行为或论文的主要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视其情节轻重确定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并退回相关奖励,直至撤消其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授予。
七、表彰与奖励对获得院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导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均为税前人民币):
1.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2万元、导师5000元;
2.获得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1万元,导师3000元。
对于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优秀学位论文的奖励,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培养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确保推荐论文的质量,宁缺毋滥。请各培养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与学位科(北院新主楼604室):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汇报PPT(电子版)。
联 系 人:吕烨、李冰;
联系电话:68786582,68786212;
电子邮箱:skyyzb@iwhr.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x;
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