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简介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水科院”)是从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的公益性科研机构,是国家级综合性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心。从20世纪50年代起,本院开始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是国务院学位办首批授予的“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培养单位。现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6个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级研究中心、9个部级研究中心、4个野外科研观测研究站。仪器设备共计1.8万余台(套),实验室等科研办公面积达36万平方米。研究领域覆盖水文学与水资源、水生态环境、防洪抗旱与减灾、遥感技术及应用、水利史与水文化、泥沙与水土保持、农村水利、牧区水利、水力学、岩土工程、水工结构与材料、工程抗震、水力机械与机电、自动化与信息化、工程监测与检测、新能源、可持续水电等17个学科、103个专业方向。研究生导师共计370人(包含博士生导师118人、硕士生导师252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群体1个。现有在读国内和国际研究生约650人。本院良好的科研条件和优秀的导师队伍将为研究生教育培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后勤保障。欢迎有志于水利水电科学研究的优秀学子报考中国水科院!

  二、招生类别

  本院2026年招收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院2026年国家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共90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026年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查询网址:

  http://gs.iwhr.com/skyyjsy/zsgz/szdw/szdw/A06020701index_1.htm

  四、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学生,按照《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6年接收高校推免生章程》执行。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不得跨专业报考;

  ②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方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报考本院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的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

  (3)报名地点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6)与单位有服务合同的考生需征得单位同意,如与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录取等事项发生,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能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考试科目:

  (1)岩土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学、水信息学、水灾害与水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和专业课;

  (2)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专业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农)和专业课。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农)和专业课满分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农)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科目为自命题。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本院网站(网址为:http://gs.iwhr.com/skyyjsy/index.htm)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及申请复核通知,公布成绩查询时间和网址、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本院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录取分数线并结合具体考试成绩,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的人员名单。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本院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现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录取

  本院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学习情况、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当年的考生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本院将严格做好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考核工作,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本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院根据考生复试后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并在本院网站公示7日,网址为:http://gs.iwhr.com/skyyjsy/index.htm。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分歧,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本院招收的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本院2026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已办理的收费许可标准收取学费,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

  本院设有研究生奖励激励制度,内容详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时,本院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本院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主要在北校区进行(即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部分专业课在北京市内优秀院校教学。科研及论文撰写随导师在本院下属的科研所(中心)开展,其中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电研究所位于天津市蓟县。

  本院研究生全部在院内研究生公寓住宿,公寓内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不收取住宿费,京外研究所配有研究生公寓,提供安全可靠的后勤保障。

  十一、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按照所在学科、专业的要求,完成各项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申请学位(具体见本院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

  本院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三、其他事宜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本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本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68786212,010-68786582;

  电子邮箱:skyyzb@iwhr.com;

  邮    编:10004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新主楼604室。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主办: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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