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中国水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是水利部直属的从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的公益性研究机构。始建于1958年,历经五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水利水电行业学科门类齐全、人才优势明显的国家级综合性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心。

我院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开始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批授权的“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有 8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分别为岩土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学、水信息学、水灾害与水安全。

欢迎热爱水利事业的有志之士报考我院的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需按照《中国水科院关于招收2015年高校推荐免试生接收章程》执行。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截止到现场确认前必须有国家承认并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后满2年〔含大专毕业(2013年9月1日前获得学历)和本科结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①不得跨专业报考;

②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三、报名手续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及我院网报公告,并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地点

外地考生应到所在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在京考生须到北京工商大学(北京)进行报名。

4.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5.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招生计划

我院2015年国家计划招生数35名(含已实际招收免试推荐生14名)。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时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

考试地点:外地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北京地区考场设在北京工商大学(北京)。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和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和英语满分均为100分,数学一和专业课满分均为150分。其中,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一)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科目为自命题。

(二)复试

根据当年国家分数线并结合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再另行通知。对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国家计划内的统招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调剂及录取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

我院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十、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导师信息可到我院网站查询,网址:www.iwhr.com。

招生咨询电话:010-68786582,010-68786212;

E-mail:songhui@iwhr.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部,100048。

十二、其它事项

如在201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办: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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