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调剂工作组织管理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工作的领导,制定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院研究生调剂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我院接收调剂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同一一级学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原则上应为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院公布的进入复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5.符合我院关于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和复试最低分数等条件。

  四、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我院接收调剂考生网上报名的开始时间为4月18日上午8:00-4月19日下午15:00。

  2.筛选。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4月20日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研招网通知考生根据我院的复试安排来院进行复试。

  3.待录取。4月25日至4月26日,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我院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院网站主页(www.iw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水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考生咨询电话:010-68786582、010-68786212。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7:00。

  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623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主办: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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