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中国水科院关于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2020年报考工作的说明

各位考生:

  由于清华大学和天津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招收工作实行“申请-审核”制,并且清华大学已经发布了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天津大学一般在9月份发布),因此,我院作为清华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有关2020年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工作也相应展开。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高校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报名时间及报考条件以高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和文件为准。

  拟报考我院与清华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请与我院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当年拟招生的导师(第一导师)联系,只需在清华大学报名系统里选择由我院第一导师推荐信中指定的清华大学第二导师姓名及方向即可报名。

  拟报考我院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请关注天津大学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可直接选择我院的相关导师进行报名。

  此外,我院与中国农业大学和河海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报考工作仍将与我院招收博士生的报考工作同步。

  特此说明。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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