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在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政策和方案,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成立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思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考评。

(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开展,并协调北京教育考试院、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使用和培训等事宜。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把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腾讯会议视频软件为备用平台。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须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防备突发故障可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围环境。

考生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复试平台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另行发布。我院研招办会提前通知考生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和设备特性等信息。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为我院的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提前熟悉并按照“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要求上传有关审核材料;专家组成员统一集中在我院会议室,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复试(会议室提前做好消毒工作,配备相应的疫情防护用品,此外,腾讯会议视频软件作为网络远程面试的备用系统)。

2.调剂考生

申请调剂到我院并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复试时间待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复试方式、复试流程以及审核监督等均与一志愿为我院的考生一致。

四、复试准备工作要求

(一)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我院及各培养单位选派本专业学术造诣高、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且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名单由我院相关专业的培养单位推荐,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所有遴选专家统一进行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培训。

(二)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人脸识别”、“人机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三)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同时加大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网络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我院网站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障咨询、投诉和申诉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防疫要求

1.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工作人员方可参加复试工作。复试人员在复试前一周应进行每天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复试前3天有发热、干咳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本人或同居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1)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涉疫场所驻留史的,与涉疫人员有接触史的,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疑似症状的。14日内有出京史的人员须持返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否直接禁止担任面试官,待定)

(2)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均须于会前自行查验确定北京健康宝为“绿码”,会场门口对全体进入会场人员测体温。

(3)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在会场内均须科学佩戴普通医用外科口罩。

(4)休息期间,参会人员应减少聚集、扎堆。

(5)会议期间,从严控制参会人员之外的人员来访。

2.复试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院系须安排专门疫情防控人员,按照本地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复试组人员健康信息摸排、防疫物资准备、进场体温检测、专属区域划分、场所和设备消杀等相关工作,对测温异常人员,应按防疫流程和要求进行处置。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名称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岩土工程

35

53

315

水文学及水资源

35

53

33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35

53

290

水工结构工程

35

53

280

水利水电工程

35

53

290

水环境学

35

53

315

水信息学

35

53

315

水灾害与水安全

35

53

315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统招生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如下(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招收总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统招生计划人数

1

岩土工程

5

2

水文学及水资源

12

3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13

4

水工结构工程

12

5

水利水电工程

13

6

水环境学

5

7

水信息学

4

8

水灾害与水安全

7

合计

71

(三)复试比例

按照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复试的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安排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

1.资格审查

(1)准考证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表(见附表1);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若为定向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的扫描件(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请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7)个人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最多可提供5项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页)。

以上材料需按(1)-(7)顺序排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kyyzb@iwhr.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其中,(1)-(6)项为必须提交项,第(7)项为可选提交项,提交材料的格式为PDF格式。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得参加线上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关于思想政治表现

考生将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表2)交至所在学校或单位,由院系或人事部门填写评语,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skyyzb@iwhr.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视频面试。

4.综合面试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视频面试。

面试试题由考生现场抽签产生,考生的面试顺序由面试专家组抽签随机产生。

面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五)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70%,即: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3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70%。

(六)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即: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5。

(七)关于调剂工作

为方便考生调剂,我院将及时通知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结果,同时根据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情况发布调剂办法。调剂信息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

(八)录取工作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中,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数学-外国语-政治理论-业务课次序)成绩排序。

复试专家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志愿、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试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①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少于60分);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的申请。

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体检工作

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我院将在适合的时间(初定在新生入学前)统一组织考生到专门机构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我院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

我院研招办将及时通过我院网站(www.iwhr.com)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向社会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水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咨询电话:010-68786212、010-68786582。

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183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如以上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主办: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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