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助

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潘家铮水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工作。2018年度我院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为7人,预算为18万元,其中:博士生名额4人,每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硕士生名额3人,每名奖励人民币2万元。

  同时,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和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院将开展2018年度“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我院的推荐名额分别为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

  为做好上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院研究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素养明显,发展潜力突出;

  5.热爱水利水电事业、脚踏实地、勇于创新。

  二、申报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院在读学制内(基本修业年限)全日制研究生。

  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我院在读研究生。

  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我院在读研究生。

  三、申报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请表》;

  2.导师作为推荐人,提出推荐意见;

  3.培养单位填写基层单位意见;

  4.研究生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

  5.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彭静;组员:王义成、王兴勇、吉梦喆、殷芳,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6.聘请国内同行知名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经申请人现场演讲、答辩,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名单报院长审批后,在全院公示。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五、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请表;

  2.成绩单;

  3.研究方向、论文题目、研究内容等材料(需导师对论文予以评价,并签字确认);

  4.发表论文原件、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芳、王燕晓;

  电  话:68786251、68785837。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2.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3.“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doc

4.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 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申请表.docx

   

  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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